14-10-21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2014-10-21 07:0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最高法:非法刪帖 雇傭水軍要擔責
央廣網北京10月21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本月10號施行以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規定》對非法刪帖、網絡水軍等互聯網灰色產業的責任承擔問題進行明確,網站收錢刪帖的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
董如彬,網名“邊民”,因推動澄清“躲貓貓”事件真相而頗具網絡輿論影響力,之后卻編造大量網絡謠言,從中獲利。其中一起,收取某房地產公司10萬元,雇傭水軍熱炒“宣威電廠污染致癌的39篇貼文”,短時間內點擊量超過15萬次。辦案人員分析:
民警:他需要雇傭一部分水軍,把他之前拋出去的貼文,先炒到一定熱度,然后就有人把這篇貼文@給他,或者說推送給他,這個時候他又站在貌似客觀中立的角度上,再來發表一些帶有明顯偏頗的言論,繼而把這個點給它炒的更熱。
今年7月,一審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董如彬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依據最高法新規,今后雇傭水軍這種互聯網灰色產業將承擔越來越重的后果。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雇傭、組織、教唆或者幫助他人發布、轉發網絡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被侵權人請求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據《規定》,被侵權人與構成侵權的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達成一方支付報酬,另一方提供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服務的協議,將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姚輝:如果一旦某條信息,某個帖子已經構成侵權了,那你刪掉它就是法定義務,不能拿這個做交易,說我要刪的話要收錢,這是無效的。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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