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夏6月21日消息(記者許新霞 見習記者彭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印發,按照規劃,到今年年底,所有列入搬遷改造的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都要完成搬遷改造或轉產關閉。就《意見》的具體內容,寧夏應急管理廳20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發布和解讀。
《意見》重點從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健全城市防控機制、城市安全保障能力以及統籌推進共6部分、19項內容做出了具體要求和部署。《意見》明確,到2020年,寧夏城市安全發展將取得明顯進展,銀川市、吳忠市分別建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區所有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全面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建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自治區安委會將實施動態監測和跟蹤分析,積極推進自治區和國家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
《意見》提出,要將安全發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實到城市發展的各個領域、環節,確保居民生活區、商業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生產、儲存區域及地震活動斷層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逐級分解細化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熱、供氣和污水、污泥、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執行國家出臺的中心城區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推動重點產業安全改造升級和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等。重大危險儲存設施與居民區、商業中心、車站等重要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建立城市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平臺,定期對車站、地下空間、公園景區、商場超市等重點場所進行城市安全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定期公布。制定城市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規范,督促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和隱患“雙清單”管理制度,實行隱患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加強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使用與管理,有效發揮綠地、公園、廣場、體育場、校園等寬闊地帶應急避難場所緊急疏散和臨時安置功能。
《意見》要求各級、各主管部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全面落實城市安全責任,承擔好《實施意見》中賦予的重點任務。各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部門依法加強對城市發展中出現的新型燃料,城市無人機,城市電動車、摩托車、各類共享單車等新業態領域的安全監管。加強對城市建筑施工、地下管廊建設以及管道輸送、城市交通、排水和污水及垃圾處理、城市廣告牌、燈箱、樓房外墻附著物,以及機場、車站、鐵路、高架橋梁、城市隧道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的“城市病”。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引導和支持具有安全技術、管理和人才優勢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行業領軍企業等開展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支持保險、金融機構為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提供相關保障,在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