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7月31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山東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指引(試行)》,在全省范圍內廣泛推行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制度。
該《指引》共21條,在堅持“經營者自愿、行業自律、承諾即受約束”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了開展無理由退貨的范圍、流程、規則,以及經營者與消費者應履行的責任、義務。同時,明確了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實行動態管理,在消費體驗、社會監督、行政檢查等動態監督以及消費投訴處理過程中,對因不履行承諾或停止營業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停止使用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標識。
據悉,今年以來,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結合組織開展“放心消費在山東創建”活動,以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為突破口,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主動作出不少于七日的無理由退貨承諾,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00余家線下實體經營單位作出無理由退貨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