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獲悉,我省有4家單位入選國家發改委、農業農村部、工信部等7部委聯合發布的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名單,全國共100個單位被認定。
山西4家單位分別為晉中市太谷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運城市萬榮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忻州市五寨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和運城市鹽湖區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
據了解,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可以示范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持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范園供水、供電、道路等設施條件。要對示范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范園用地。支持示范園入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先申報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支持入園小微企業以增信集合債券形式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記者崔玲玲)